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一步加强全市英烈讲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褒扬纪念和爱国主义教育功能,决定举办全市英烈讲解员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缅怀英烈,丰碑永铸”为主题,通过以赛促训,努力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作风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中华民族红色文化宣讲员队伍,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服务能力水平,着力营造缅怀英烈功勋、弘扬英烈精神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比赛时间
(一)4月10日—5月3日由各旗区按要求选拔参赛选手。
(二)5月16日—17日集中开展决赛选拔。
三、比赛地点
鄂尔多斯市委党校
四、比赛内容
以传播红色文化、弘扬革命精神为着眼点,以讲述故事为主要形式。结合中国共产党建党成立100周年,讲述为新中国成立而浴血奋战甚至献出生命的革命先辈、先烈的红色故事,亦可讲述新中国建设、决胜全面小康中各行各业涌现出的英雄人物的动人故事。故事要以小见大,多层次多角度体现革命先烈、英雄人物的形象和精神内涵,进一步坚定干部群众继承革命传统、传播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的信心,树立自觉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决心。
五、参赛条件
(一)全市范围内的红色旅游景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的专业或志愿讲解员。
(二)在烈士褒扬、烈士纪念设施岗位上从事政策落实、烈士事迹讲解和宣教工作,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经验和娴熟的专业技能;
(三)热爱本职,勤奋努力,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和精益求精的工作精神;
(四)遵纪守法,爱党爱国,自觉践行英烈精神,在传承红色文化、尊崇军人方面工作业绩突出;
六、比赛方式
本次比赛分初赛、决赛两个赛段,比赛分组及上场先后顺序均抽签决定。
初赛由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开展,并确定最终参加决赛人选2名。
决赛阶段设个人展示、故事讲解两个比赛环节。
七、比赛规则及评分方法
(一)比赛规则
1.个人展示:时长2分钟。以展示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红色旅游景区荷载的精神力量和参赛选手个人的精神风貌为主题,结合自我介绍、职业感悟和符合讲解员职业特点的才艺进行创编讲解,选手应准备背景视频或PPT。
2.故事讲解:时长6分钟。结合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讲述在新中国建设、决胜全面小康中或者鄂尔多斯市涌现出来的英雄人物的动人故事,以小见大体现党和人民的革命传统、奋斗精神及辉煌成就。选手应准备背景视频或PPT。
(二)评分方法
1.评分采取100分制,现场评分,现场公布。评委对照评分标准,从演讲内容(个人展示、故事讲解)、讲解技巧、形象风度、会场效果等4个方面,现场进行综合评判,公平、公正、客观的进行评分。
2.每场比赛前3个选手比赛结束后,评委先行平衡比较再统一打分。从第4个选手起,每个选手讲述结束随即打分,下一个选手上场前,公布上一个选手得分。小组赛各组分数排名前5(包括并列分数)的选手进入决赛。
3.计算选手得分时,评委现场评分后,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分数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选手最终得分。工作人员现场汇总统计分数,形成打分排序结果,请组委会领导审定后宣布。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优秀奖12名
八、费用预算
与市邮储银行联合举办,请第三方代理机构承办,待确定相关细节后报。
九、有关要求
(一)请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汇总后将参加决赛选手名单汇总表和《英烈讲解员大赛推荐表》、选手演讲稿和红色故事稿电子版分别于4月30日前报送指定邮箱:eedssyfk@163.com(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请参赛选手所在单位负责做好演讲稿、红色故事撰稿工作,并组织指导选手提前熟悉背诵、练习,做好参选相关准备,参赛选手报到时请自带演讲稿纸质版。
(三)参赛选手准备的视频格式为mp4或mov,像素1080P、码率30M以上;PPT分辨率为1920*1080。
(四)请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协助做好比赛有关事宜,并安排一名领导出席决赛颁奖等有关活动。
(五)各单位领队、参赛选手的比赛期间的交通费由主办单位统一负责,食宿费用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六)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负责制定现场组织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人员报名报到、食宿安排、赛场会务、评委邀请、比赛组织(含主持)、分数统计等具体工作。
大赛联络员:
王小娟 联系电话:15704774415
康 凯 联系电话:157049110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