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2296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1-07-20
  • 发文机关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将《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有效性


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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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将《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指导所属服务中心(站),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1年工作要点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研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摘编》,大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贯彻。

  2.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纪念“建党百年”系列活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守初心、担使命,满腔热忱为退役军人服务。

  二、谋划部署“十四五”工作

  3.认真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将落实“五有”“全覆盖”要求以及服务保障重点工作,纳入《全市“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专项规划》。

  4.不断深化“1+4”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模式(党建引领+体系覆盖全域化、场所建设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服务保障精细化)。

  三、大力推进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

  5.认真学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扎实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强化全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依法依规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

  6.组织召开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和示范型服务中心()创建会议,持续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力争实现旗区、苏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部达到示范型标准。

  7.全面落实“五有”要求,积极推行购买服务充实基层人员力量,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各项服务活动有序开展。

  8.推动打造红色精品“退役军人之家”。指导基层“两站”加强办公场所政治文化环境建设,打造思想教育和权益维护教育阵地,经常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助推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

  9.积极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退役军人服务平台,指导“两中心两站”增强“九大功能”(即个人信息管理功能、诉求解决“窗口”功能、就业创业促进功能、优抚帮扶保障功能、政治文化弘扬功能、志愿服务组织功能、“网络化”服务管理功能、资源整合服务功能、合法权益维护功能)。

  10.推动退役军人服务管理资源和工作力量向嘎查村社区管理网格延伸。积极推动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面向非本市户籍退役军人提供服务。

  四、突出思想政治引领

  11.持续做好退役军人教育管理工作,协助组织部门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教育服务工作。充分运用官网、官微、微信群等媒介,实时推送时政资讯、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等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牢固树立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建功新时代。

  12.常态化开展“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红色基因传承专项行动,在烈士纪念日、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邀请退役军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讲述革命历史、参军报国故事,营造良好尊崇氛围。

  13.落实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加强常态化联系,认真落实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活动内容,推进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14.发挥“兵支书”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其成为乡村振兴、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

  15.发挥全市退役军人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伍作用,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五、扶持就业创业

  16.协助做好全国和自治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做好信息审核、录入及发布等相关工作,助力就业创业精准服务。

  17.组织开展辖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摸底,精准对接辖区企业,挖掘各类就业机会和岗位,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提高就业扶持针对性、精准性。

  18.积极拓展就业渠道,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专场招聘会、落实企业优惠政策等方式,帮助退役军人就业。

  19.积极推动各类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孵化园建设和运转,扶持退役军人创业。

  20.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助力乡村振兴教育培训,引导退役军人在乡村就业创业。

  六、做好权益维护工作

  21.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退役军人来访接待受理工作,依法及时办理服务对象来信、来访、网上和电话信访等事项,提高案件办结率和信访满意率。

  22.加大重复访攻坚化解,开展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攻坚化解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台账,防范风险、化解矛盾。

  23.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4.加强退役军人心理疏导工作,加强与军队部门协作,探索推行“老班长”结对机制。

  25.协助抓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网评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教育引导退役军人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

  七、开展走访慰问和帮扶解困

  26.做好重大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走访慰问工作。

  27.充分运用“全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服务系统”,做好困难退役军人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困难退役军人基本情况,主动上门走访慰问,加大帮扶解困力度。

  28.积极对接光彩基金,对因患重大疾病、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其家庭,争取更多的帮扶援助金,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

  八、提升优抚政策精准落实能力

  29.认真做好抚恤优待精细化服务试点工作,依托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做好部分优抚对象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完善、审核、统计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精准动态规范管理做好烈士褒扬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工作。

  30.按照《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常态化组织开展光荣牌悬挂工作,做好光荣牌回收更换等跟踪性服务。

  31.协助做好优待证发放工作,落实好即将发布的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

  九、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

  32.配合做好全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管理服务系统上线运行相关工作。

  33.协助推进项目建设,探索创新“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

  34.指导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运行全国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新系统,常态化做好信息采集和数据审核工作。

  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35.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深入推进“五化协同”,创建“最强党支部”,组织开展“我为老兵办实事”实践活动,抓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36.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坚决杜绝廉政风险。

  37.深化作风纪律建设,大力整治和防止服务体系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弘扬发展“对党忠诚、纪律严明、敬业担当、真抓实干、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狠抓工作落实,以过硬的作风保障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38.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全面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服务保障水平。